教务科办事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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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学生保留入学资格办理程序
1、保留入学资格指新生报到后不满三个月未取得正式学籍,因病、因事而提出的休学要求;
2、新生因病、因事休学,需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,经家长签字同意后,学生所在学院院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;
3、教务处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,交教务科,开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;
4、学生领取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后,将复印件交所在学院,原件自己保存以备恢复入学资格时使用。
l 学生休学办理程序:
1、学生因病、因事休学,需写休学申请,经家长签字同意后,学院院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;
2、教务处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,交教务科,开具休学通知书;
3、学生领取休学通知书后,将复印件交所在学院,原件自己保存以备复学时使用。学生休学以一学年为期限。
l 学生复学办理程序:
1、学生休学期满后,需写复学申请(休学时所发的休学通知书附后),因病休学的学生,需凭医院诊断证明和学校校医院复查合格诊断证明,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及加盖学院公章;
2、教务处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,交教务科开具复学通知书;
3、学生凭复学通知书到所在学院报到。
l 学生保留学籍办理程序:
1、在校生因响应国家号召,参军入伍的学生需办理保留学籍手续。
2、 学生需写保留学籍申请书,后附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(原件经审核后返还学生),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;
3、教务处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,交教务科开具保留学籍通知单。
l 学生恢复学籍办理程序:
1、应征入伍学生,退伍后需办理恢复学籍手续,学生需写恢复学籍申请书,后附退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(原件经审核后返还学生);
2、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;
3、教务处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,交教务科开具恢复学籍通知书。
l 学生自愿退学办理程序:
1、在校的所有学生(包括刚报到的新生),如申请自愿退学,需写本人自愿退学申请书,家长签字同意;
2、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,学院将同意该学生自愿退学报告文件及学生退学材料,一并报教务科;
3、由教务处研究后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。
自愿退学每学期处理两次,第三周和第十三周上报学校会议研究。
l 学生转专业办理程序
1、一年级学生,根据学校转专业管理规定,符合规定者,可于第二学期第12周在本学院领取《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报名,经所在学院审批后统一报教务处。
2、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进行选拔。
3、选拔结果公布后,通知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新的专业学习。
l 学生证丢失补办程序
办理时间:每学期第12周周一至周五到各学院申请补办学生证;
1、学生证遗失必须先登报、后补办,教务处见登报盖章后方可办理;
2、学生本人到所在二级学院领取或教务处网站下载申请表。填好申请表,贴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标准彩色照片(不许贴大头贴或艺术照片),申请照片上需二级学院盖章,并另准备一张相同的照片用于办理学生证;
3、“乘车区间”指学生往返与家庭所在地(以高考户口为准)之间的最近火车路线,不乘火车者一律不填。如家庭所在地有变更,需持变更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证明原件、复印件及本人户口证明,方可更正;
4、经所在二级学院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,附挂失证明材料,到教务处教务科补办学生证;
5、补办学生证时间:每学期第12周周一至周五;
6、第13周周五领取补办的学生证。
l 毕业证、学位证书丢失证明办理程序
毕业证丢失后可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。补办者需提供以下材料:
1、申请书;
2、所在单位证明;
3、登报挂失声明材料;
4、在校时新生招生录检表复印件,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(在学校档案馆查);
5、成绩单复印件,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(在学校档案馆查);
6、2001届以前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毕业生验印表或毕业生登记表,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(在学校档案馆查);
7、身份证复印件;
8、二寸彩色照片一张(同时提交电子版)。
学位证书丢失不能补办,只能由我校开具证明。(需提供该生当年学位证书授予名单复印件,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(在学校档案馆查)。
l 学生学籍证明办理程序
1、学生到所在二级学院领取或在教务处网站下载《学生学籍证明》,填写好后,学院加盖公章;
2、到教务处办公室加盖教务处公章。
l 学生成绩更正程序
1、学生某门课程的成绩漏登或录错时,由学生本人到学生所在学院填写《学生成绩更正登记表》两份;
2、交由任课教师填写事实情况,然后持更正表和学生原始试卷交该门课程的教研室主任审核、学院领导签字后到教务科办理更正;
3、系统成绩由教务科成绩管理员负责更正。
学生可在三个工作日后查询更正结果。
l 学生课程缓考办理程序
1、学生因事、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正常考试时,应提前两周内到学生所在学院填写《考试缓考申请表》;
2、经任课教师签字同意、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,到教务科办理缓考手续。因事要附请假审批条、因病要附校医院证明。
l 学生保健体育课程办理程序
1、学生因病或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修读正常公共体育课程时,应提由本人申请,持校医院证明,到学生所在学院填写《保健课程申请表》;
2、经授课教师和学生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,到教务科办理保健体育,修读体育保健课。
l 学生成绩证明办理程序
1、学生因求职、出国等原因需要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时,本人先到学生所在学院打印《学生成绩档案表》并加盖学院公章;
2、到教务科审核后,再到教务处办公室加盖教务处公章。
3、如果是已经毕业的校外人员,则直接到学校档案馆查阅并复印原始成绩表,加盖档案馆公章后到教务处办公室加盖教务处公章。
l 学生重修报名程序
1、学生通过“教务管理系统”进行网上重修报名,一旦报名成功,就必须参加本次重修考试,否则将视为减少一次重修机会。重修报名时间为每学期开学从第 1 周开始至第 3 周结束,具体时间教务处会通知到各学院办公室。
2、网上申请重修报名操作方法:教务管理系统—→用户登录—→以学生身份输入学号、密码、验证码进入系统—→学生成绩—→申请重修—→对显示的不合格课程点击“申请”即可。
l 学生教务系统工号、密码丢失办理程序
学生如果将教务网络系统密码丢失,可直接到所在学院办公室,由学院教务员进行更改密码操作。
l 学生四、六级成绩证明办理程序
四、六级成绩单不慎遗失,需要成绩证明的同学,本人写出书面申请,并到所在学院盖章,然后到教务科办理即可。
l 学生临时使用教室申请程序
1、需要使用教室的单位和个人,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填写《陕西理工大学使用教室申请表》并加盖学院公章;
2、经教务科审核盖章后将申请表交教室管理部门。
l 教师临时调办理程序
1、教师因公、病、事等原因需要办理临时调课时,由教师本人到所在学院填写《陕西理工大学教师调课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;
2、经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批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科备案;
3、补完课后由课程所在班级学习委员填写补课情况,并交一份至教务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