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根据陕理工[2017]27号文件《陕西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的精神,现将我校2017年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”申报工作通知如下,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,积极申报。
一、申报数量
实行限额申报,全校申报总数为130项(其中各教学单位申报创业实践项目不得超过1项,创业实践项目应选择至少1名企业专家作为指导教师;指导教师同期指导的项目数不得超过2个)。限额数按照前三年立项和结题情况确定(见附表)。
二、申报类型
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、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。
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,在导师指导下,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、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、研究报告撰写、成果(学术)交流等工作。
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,在导师指导下,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,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、开展可行性研究、模拟企业运行、参加企业实践、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。
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,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,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(或创新性实验)的成果,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,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
三、具体要求
1.2017年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”申报严格按照陕理工 [2017]27号文件规定执行,各教学单位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”指导工作组要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、筛选和排序。
2.大创项目面向本科生申报,鼓励学生跨学校、跨院系、跨专业、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;鼓励学生围绕“互联网+”现代农业、“互联网+”制造业、“互联网+”信息技术服务、“互联网+”商务服务、“互联网+”公共服务和“互联网+”公益创业等自主开展研究和探索。
3.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,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;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1项省级项目,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;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。
4.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分配名额数,于2017年4月28日前提交申报表一份,汇总表一份(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),并提交电子版。
教 务 处
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
附表:
单位 |
限额 |
单位 |
限额 |
经济与法学学院 |
6 |
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|
10 |
体育学院 |
5 |
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|
8 |
教育科学学院 |
6 |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|
9 |
文学院 |
5 |
机械工程学院 |
10 |
外国语学院 |
5 |
电气工程学院 |
8 |
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|
5 |
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|
9 |
艺术学院 |
4 |
管理学院 |
10 |
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|
10 |
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|
5 |
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|
10 |
机械工程训练中心 |
5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