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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陕西理工大学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
2017-04-14 15:28   审核人:

各教学单位:

根据陕理工[2017]27号文件《陕西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的精神,现将我校2017年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”申报工作通知如下,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,积极申报。

一、申报数量

实行限额申报,全校申报总数为130项(其中各教学单位申报创业实践项目不得超过1项,创业实践项目应选择至少1名企业专家作为指导教师;指导教师同期指导的项目数不得超过2个)。限额数按照前三年立项和结题情况确定(见附表)。

二、申报类型

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、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。

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,在导师指导下,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、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、研究报告撰写、成果(学术)交流等工作。

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,在导师指导下,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,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、开展可行性研究、模拟企业运行、参加企业实践、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。

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,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,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(或创新性实验)的成果,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,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

三、具体要求

1.2017年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”申报严格按照陕理工 [2017]27号文件规定执行,各教学单位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”指导工作组要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、筛选和排序。

2.大创项目面向本科生申报,鼓励学生跨学校、跨院系、跨专业、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;鼓励学生围绕“互联网+”现代农业、“互联网+”制造业、“互联网+”信息技术服务、“互联网+”商务服务、“互联网+”公共服务和“互联网+”公益创业等自主开展研究和探索。

3.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,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;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1项省级项目,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;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。

4.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分配名额数,于2017年4月28日前提交申报表一份,汇总表一份(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),并提交电子版。

教 务 处

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

附表:

单位

限额

单位

限额

经济与法学学院

6

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

10

体育学院

5

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

8

教育科学学院

6
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
9

文学院

5

机械工程学院

10

外国语学院

5

电气工程学院

8

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

5

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

9

艺术学院

4

管理学院

10

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

10

电工电子实验中心

5

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

10

机械工程训练中心

5

附件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.doc已下载
附件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.xls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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